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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克黃金稱出62克?杭州一金店使用“鬼秤”,官方:沒收!罰款!

[ 杭州 ]    
2024
01-30
15:04

近日,浙江杭州,一博主打假鬼秤遭商家辱罵,77g黃金項鏈僅稱出62g,后經專業(yè)部門鑒定:商家電子天平經過改裝。


77g黃金稱出62g

一博主杭州金店打假鬼秤

據奔流新聞,1月28日,有博主發(fā)布視頻,稱在杭州遇到黃金鬼秤。視頻中,他將金項鏈準備賣給回收黃金的商家,對方稱重為62克,他當場拿出自備電子秤復稱,卻顯示重量為77克多,兩秤之間的差距高達15克!按老板460元/克報價的來算,至少縮水了7000元。

見“鬼秤”伎倆被戳穿,老板不僅摔了秤和黃金,還對其破口大罵。博主報警后,警方協(xié)調市場監(jiān)管工作人員到場處理。

工作人員現(xiàn)場詢問商家稱的是多少,商家謊稱:“我當時稱的70多克”,直到博主拿出了當時爭執(zhí)時錄制的視頻證據。最終,商家的秤被執(zhí)法部門交由專業(yè)部門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電子天平經過改裝,安裝了遙控解碼電路板。”


當?shù)厥斜O(jiān)局發(fā)布情況通報

罰款22000元

針對“有黃金店違規(guī)使用鬼秤”一事,杭州市拱墅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1月29日通報稱,經技術機構鑒定,該電子秤不合格,且存在違法改裝,對商家罰款22000元。


“鬼秤”在其他市場出沒更頻繁

所謂“鬼秤”,就是那些被做了手腳、稱重顯示與實際重量之間存在一些偏差的電子秤。相較于上述事件中的黃金等奢侈品市場,“鬼秤”在其他食品、水果、海鮮等市場中更為常見。

去年11月,網紅打假博主“B太”在社交平臺曝光遼寧大連多個海鮮市場有商戶存在使用“鬼秤”的問題,曾引發(fā)網友熱議。

據此前報道,去年11月開始,知名打假博主“B太”開始了自己的“北上旅游計劃”,第一站來到了大連。

根據“B太”視頻,他和團隊先后走訪幾個大連的海鮮市場購買食品后復稱,發(fā)現(xiàn)在新智聯(lián)市場先后遇到嚴重的缺斤短兩。

比如,在賣雞鋪中,遇到了“七兩秤”:剛開始那只雞秤的時候是7斤多,可是拿來復秤只有5斤多,少了足足兩斤。

在某海鮮加工餐廳,“B太”剛將自己買的海鮮放到老板的秤上,老板就十分機警地迅速將他的東西拿了下來。但“B太”還是清楚看到,原本2斤7兩的海鮮,在這家老板秤上,竟變成了3.8斤,生生多了1.1斤。

之后,“B太”又來到了一家海鮮餐廳,店內螃蟹標價88一斤,但在秤好后,因“B太”想帶走,老板娘直接開口漲價,要賣他98一斤。

在“B太”拒絕后,直接將螃蟹又倒了回去。

老板娘可疑的舉動引起了“B太”的注意,于是他決定試一下秤,但立即遭到了老板娘的阻攔。

“B太”稱要給市場監(jiān)管局打電話,老板娘聽后迅速將秤重啟。

“B太”想搞清楚鬼秤到底怎么回事,結果遭到了老板的威脅。

“你靠邊別碰我秤?!薄鞍蜒坨R給你砸了?!?/strong>

最后,在現(xiàn)場等了兩個多小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工作人員趕到后,“B太”出示了相關證據,經檢查該商家的電子秤雖然有強檢合格證,但是沒有鉛封,此后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下,“B太”嘗試破解“鬼秤”密碼,但卻沒能成功,最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決定第二天再對涉事商家的電子秤進行檢查。


大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案情通報

據公眾號“大連市場監(jiān)管”消息,大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于次日發(fā)布案情通報:

中山區(qū)尋味來餐飲店在經營中使用的電子計價秤經無錫市計量測試院檢測,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該商戶涉嫌在經營中故意使用破壞準確度計量器具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九項的規(guī)定,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大連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立案調查,依法嚴厲查處。

電子秤常見作弊方法有哪些?

“鬼秤”藏匿于街市之中,很難察覺,有網友感嘆“‘鬼秤’套路繁,宰客花樣多”,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踩入商販的陷阱,就要了解“鬼秤”的常見套路。

1.秤下墊物法

一些不法商販用硬幣、紙板、泡沫墊高秤身一角,使電子秤擺放不平,造成短斤缺兩。

2.四舍五入法

利用電子秤只能顯示小數(shù)點后兩位的設置,故意把單價打成縮小100倍,比如1.25千克的商品,單價10元一千克,正常的話該收12.5元,但他故意在電子秤上把價格打成0.1元一千克,這樣一來電子秤自動會把0.125四舍五入成0.13,就可以向顧客收13元。

3.沖擊力法

通過沖擊借力,就是把商品重重地丟在秤上,秤盤還在晃動時就稱重量、報價格,而通常這種時候顯示的商品重量要比實際的重。試驗表明,若一塊肉的實際重量為0.155千克,用力扔到秤上時,卻可以達到0.198千克,比實際重了43克。

4.托盤出售法

即電子秤空稱時顯示為零,但稱量時卻將托盤和商品一起放到秤上,托盤重量就成了商品重量的一部分。

5.利用磁鐵加重

如果電子秤秤盤是鐵制的,用磁鐵可以加重,在稱重時,用一小塊磁鐵在秤底部輕輕過一下,稱量就會虛增。

6.遙控作弊

電子秤內安裝遙控接收器或加裝開關,將遙控開關設為A/B/C三檔,稱量則分別虛增10%、20%、30%。

7.遮蓋顯示法

電子秤上有重量、單價、價格三項,有的商販會故意將其中一項擋住,有的直接用紙條或膠布擋住,有的用攤位上堆放的雜亂商品遮擋,通過虛報價格或重量來欺騙消費者。

8.芯片作弊法

不法分子利用技術手段,改變秤的電子芯片,使稱出的重量比實際重,如改裝電子芯片,通過預設按鈕或修改密碼,可隨時調整電子秤的狀態(tài),同樣是500克的東西,按不同的“鍵”,顯示重量可變?yōu)?50克、600克。


日常生活中消費者如何識別“鬼秤”?

“鬼秤”現(xiàn)象常見于各種單價較高的商品攤位,比如榴蓮、車厘子、海鮮等,識別“鬼秤”,通常有三種辦法。

一看:看電子秤是否有CPA標志,看是否張貼了有效期內的綠色“強檢合格”標簽,看商家輸入的單價是否正確,防止商家在消費者看不清的情況下作弊。

二聽:稱重前留心電子秤有無發(fā)出“嘀”的按鍵聲響,如果有,很可能是商家在通過某種手段作弊,此時可以要求商家斷電后復位重新稱重。

三核:對于大多數(shù)集貿市場、超市都配備了公平秤,可以利用公平秤進行重量復核。


使用和售賣“鬼秤”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guī)?

消費者遇到“鬼秤”應當怎樣維權?

減少“鬼秤”還需消費者共同監(jiān)督,使用和售賣“鬼秤”都屬于違法行為。

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劉俊麗介紹,商家使用“鬼秤”,主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會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責任。

對使用“鬼秤”的商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一般會處以沒收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商家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且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售賣“鬼秤”的商家,還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全開明介紹,這種網上售賣電子秤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話,甚至有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些網友認為,“鬼秤”屢禁不止,還在于處罰力度過小。

對此,劉俊麗表示,以一單來計,處罰力度并不小,并且現(xiàn)在對于消費者的投訴,相關部門一般會按照最高限處理。

此外,對于消費者而言,在消費過程中,要注意保存好購物憑證、交易記錄、證明照片或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

在消費權益受損時,消費者可先行選擇與經營者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提起訴訟等。


來源:綜合杭州市拱墅區(qū)市監(jiān)局、奔流新聞、澎湃新聞、齊魯晚報、揚子晚報、都市快報、央視新聞、中國消費者報、大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大河報等  

作者:  

編輯:蔡少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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