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讀法】因醉酒導致傷亡,構成工傷嗎?
[ 人社 ]
2021
10-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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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孔在一家建筑工地工作。前不久,由于心情不好他在午餐時大量飲酒。下午,他前往所在單位的施工現(xiàn)場進行高空作業(yè),不聽同事勸阻強行上崗,因醉酒不慎從高空墜落身亡。公安機關尸檢后確認小孔每100ml血液酒精含量為241mg,屬于醉酒。小孔家屬以小孔死于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為由,想申請認定為工傷。
那么,小孔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雖然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醉酒或者吸毒的,不能認定為工傷。本案中,小孔的死亡雖然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但根據(jù)公安機關的尸檢,小孔死亡時屬于醉酒狀態(tài),墜落身亡屬醉酒所致,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
提醒勞動者,工作時務必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切勿飲酒過量!
來源:蕭山人社
作者:
編輯:繆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