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被14樓墜落玻璃窗砸傷終止妊娠!如何追責?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發(fā)生一起高空玻璃墜落事件。一名孕婦被14樓掉下的玻璃砸倒,隨后被送往了六安市中醫(yī)院進行診治。
懷孕妻子被砸傷
丈夫用手機寫出事發(fā)經過
據大皖新聞,2023年12月31日上午,六安市民宗啟文通過微信給記者發(fā)來一大段文字,講述了他妻子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窗砸傷的事故經過。
2023年12月27日下午3時40左右,當時宗啟文的姐姐騎著電動兩輪車載著他懷孕五周多的妻子,路過六州首府小區(qū)北側情人路時,其妻子突然一聲大喊“啊”……話音未落,只聽一聲巨響,兩人雙雙被砸倒在地。
宗啟文的姐姐當時戴著頭盔,緩了一下,扶地緩慢爬起,看到宗啟文的妻子哭喊著說疼痛。她強忍著身體疼痛,走過去把宗啟文懷有身孕的妻子扶起抱靠在身邊,當時其妻子滿臉都是鮮血,手部、頭部、嘴巴血流不止……
隨后,宗啟文的姐姐迅速撥打報警電話和求救電話,轄區(qū)派出所民警出警,其妻子被送到醫(yī)院接受治療,當時已經出現(xiàn)精神失常癥狀,“當我姐姐跟醫(yī)護人員說我媳婦懷有身孕時,我媳婦已經什么都不記得,不清楚剛才發(fā)生了什么事……”
經診斷孕婦多處受傷
為治療不得不中止妊娠
宗啟文向記者介紹說,經過六安市中醫(yī)院神經外一科會診,初步診斷他妻子的頭部出現(xiàn)嚴重腦震蕩,頭部需要時刻注意復查是否出現(xiàn)慢性出血,面部受傷最為嚴重,左上嘴唇位置出現(xiàn)了貫穿傷,口腔內外都進行了縫合,口腔內3顆牙齒出現(xiàn)了斷裂和脫落現(xiàn)象,面部右側眼睛上方出現(xiàn)腫脹、劃傷,面部出現(xiàn)不同程度的玻璃劃傷;左手中指傷情也較為嚴重,進行了縫合,雙手都有不同程度的玻璃劃傷痕跡;左側大腿膝關節(jié)位置也有一處戳傷傷口,進行了縫合。
“我媳婦懷有身孕,按照醫(yī)院有關規(guī)定,不允許做過多的檢查跟藥物治療,只能進行保守治療。因為是14樓高空墜落物,我考慮肯定需要各方面治療,我需要簽放棄且不追究孩子受到藥物影響的明確文字,她才能接受更深層次的檢查跟治療?!?/p>
他說,他姐姐在前面騎行,因為戴了安全頭盔,沒有太大的傷害,身體檢查沒有大問題,但第二天她的腿、胳膊、頭部、背后等身體多部位出現(xiàn)不同程度的淤青紅腫,行動不便,需要靜養(yǎng)休息。
記者看到了醫(yī)院的會診記錄單,上面顯示入院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腦震蕩,右側額部皮膚裂傷,左上唇貫通傷,左口角及右額部挫裂傷,面部多處擦傷,牙外傷等。
此外,記者還看到了一份醫(yī)患溝通記錄,有“患者因病情需要,需行多項檢查及治療,患者及其家屬經慎重考慮,決定中止妊娠,放棄胎兒行常規(guī)檢查及治療,一切后果自負”等內容,還有手寫的“決定中止妊娠,一切后果自負”,并且有宗啟文和妻子的簽名。對此,宗啟文滿臉凝重地解釋說:“當時我媳婦渾身疼痛,傷口流了好多血,她疼得實在受不了,不用藥肯定不行,沒辦法只好放棄孩子?!?/p>
玻璃窗為何墜落?
那么,高空怎么會突然掉下一扇玻璃窗?記者隨后來到正骨推拿店上方14樓,敲了一會門沒有回應。
當日中午,記者終于聯(lián)系上事發(fā)時正在14樓搞保潔的當事人王女士。她稱,房子不是她的,當時也不是在擦玻璃,是關窗時窗子掉下去了,“窗子可能是時間久了,房東的窗子可能是有問題?!?/p>
“我是房東雇的家政,打零工的,一年去兩三趟,搞搞衛(wèi)生,開窗子通風,通了風要把窗子關上,(就在關窗戶時)窗戶就直接掉下去了。出事時房東不在,就我一個人在那?!?/p>
王女士說,她會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傷者是受害者,她也是受害者,“想到就后怕,我要是知道窗戶是壞的,我關它干什么呢?就一百塊錢的活,不包括擦窗子?!蓖跖空f,關于該房子,她聽說是房東租來的。
記者隨后聯(lián)系上租房人。關于窗戶墜落的原因,她表示不清楚,她只是找保潔打掃一下衛(wèi)生,關窗戶窗戶掉下去是誰也想不到的事情。她表示,會積極配合調查的,有什么事可以詢問派出所。
關于事故調查和未來的索償?shù)仁乱?,傷者和丈夫宗啟文目前沒有更多想法,盡快將傷情處理好是第一要務。
高空玻璃窗墜落并非首次
其實,類似的玻璃窗墜落事故并非首次,據紅星新聞,今年4月,四川瀘州一名女子和兩個小孩被樓上掉下的玻璃窗砸倒在地的視頻在網絡廣為流傳,令人揪心。
據小區(qū)知情人士介紹,3月31日晚,瀘州市江陽區(qū)某小區(qū)1號樓臨街面的2樓有人在推拉玻璃窗時,玻璃窗突然掉落,正好樓下有一位年輕的母親和兩個孩子在玩耍,掉落的玻璃窗砸中三人。附近人員立即撥打了110及120,隨后物業(yè)工作人員也趕到現(xiàn)場,查詢資料與業(yè)主取得聯(lián)系,并將情況報告社區(qū)。事發(fā)后三人被送醫(yī)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另據媒體報道,2021年11月,深圳一小區(qū)玻璃窗突然墜落砸倒街邊行人。從視頻可以看到,墜樓的玻璃窗把行人砸倒,玻璃碎片灑一地。
據了解,11月11日20點左右,一名行人路過龍華區(qū)大浪社區(qū)福軒新村125棟樓下時,被二樓墜落的窗戶砸傷,隨后緊急送醫(yī)。據悉,該名傷者可能存在肩膀隱性骨折。
以上均是受傷的程度,而2019年6月,深圳一名媽媽帶著兒子路過福田區(qū)某小區(qū)3棟樓下,走到水果店門口的位置時,從高空中墜下的一塊玻璃窗直接砸中了這名還在上幼兒園的5歲男孩。事發(fā)后,這位媽媽抱著失去知覺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同年6月16日上午,被砸傷的5歲男童因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男童家屬發(fā)布微信朋友圈稱:“小XX早上5:12輕輕地走了,感恩大家的祝福?!?/p>
高空墜物應當如何追責?
據橙柿互動,記者聯(lián)系上了北京盈科(蚌埠)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天寶。他說,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本次事件中宗啟文的妻子因14樓掉下的玻璃而受傷,就此產生直接的因果關系。依據過錯推定原則,14樓住戶作為該窗戶的所有人與管理人,若無法證明其不存在過錯,則應當由其承擔本案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孫天寶補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如果關窗戶的王女士為14樓住戶提供的是勞務,若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依據上述規(guī)定,王女士并不用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