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蕭山網(wǎng) >  新聞中心 >  綜合新聞 >  杭州 > 

“升級版”人身安全保護令已施行 這些行為也屬于家暴

[ 杭州 ]    
2022
08-03
10:06

家暴不能忍!當著未成年女兒的面家暴更不能忍!最近,西湖區(qū)人民法院為被家暴多年的妻子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男子當著孩子的面毆打妻子

法院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阿珍(化名)和阿強(化名)相親認識后兩個月后便登記結(jié)婚。阿珍說,婚后不久丈夫就對自己有過拳打腳踢,甚至在她懷孕8個月時,丈夫也曾毆打她的頭、摑掌。女兒出生后,阿強不僅多次當著女兒的面家暴妻子,還動手打女兒。

今年7月初,阿珍與婆婆起了爭執(zhí),阿強聞訊趕回家。他不但沒能緩解婆媳矛盾,反而也加入爭吵之中,先用腳踢、手扇妻子,隨后抄起家里的一根桿子,揮打妻子的頭部和身體,打得桿子都明顯變形。兩人不滿10歲的女兒在一旁目睹了全過程,嚇得躲在客廳角落里不敢動。

因客廳裝有監(jiān)控,爭吵聲、阿強家暴妻子的畫面都被記錄了下來。

后來,阿珍報警說自己遭到了家暴,派出所出警處理。經(jīng)診斷,此次家暴造成阿珍腦震蕩、皮膚挫傷,以及腰部、胸部、面部、頭部均有損傷。派出所通過現(xiàn)場出警記錄、監(jiān)控等證據(jù),查明阿強因家庭瑣事用桿子打傷阿珍頭部的事實,并向阿強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

阿珍說,自己之前也不是沒想過要離婚、逃離家暴,但是都在家人的勸和下,考慮到女兒,不了了之。而這一次,阿珍下定決心到西湖法院起訴離婚,同時提起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

西湖法院審查后認為,今年7月時阿強打傷阿珍,阿珍報警,派出所向阿強宣告并送達了家庭暴力告誡書。阿強的上述行為使得阿珍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申請人的申請條件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

近日,西湖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依法作出禁止阿強對阿珍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阿強騷擾、跟蹤、接觸并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等方式侮辱、誹謗、威脅阿珍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同時,法院在保護令中明確,如阿強違反上述禁令,法院將依據(jù)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升級版”人身安全保護令施行

擴充家暴種類 降低取證難度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的《關(guān)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正式施行。本案承辦法官告訴記者,這份被稱為“升級版”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解釋,有著不少新變化。

大家最關(guān)心的,到底哪些情況屬于家暴?這次的《規(guī)定》對家庭暴力行為種類作了擴充。除了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外,凍餓以及經(jīng)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均屬于家庭暴力。

通常,大家都會認為家庭暴力只發(fā)生在夫妻,父母子女之間?!兑?guī)定》明確,共同生活的兒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監(jiān)護、扶養(yǎng)、寄養(yǎng)等關(guān)系的人,如果遭受家暴都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并且當事人因年老、殘疾、重病等原因無法申請的,其近親屬、公安、民政等部門都可以代為申請。

除此以外,《規(guī)定》進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保障家庭成員免受各種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明確禁止被申請人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等方式侮辱、誹謗、威脅申請人及其相關(guān)近親屬。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存在家暴取證難的問題,證據(jù)需要達到“高度可能性”,但新規(guī)降低了證明標準,明確人民法院簽發(fā)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證據(jù)標準是“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達到“高度可能性”,減輕了當事人的舉證負擔。

具體來說,公安機關(guān)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雙方當事人陳述以及被申請人曾出具的悔過書或者保證書,雙方之間的電話錄音、短信、醫(yī)療機構(gòu)的診療記錄、婦聯(lián)組織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記錄等,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jù)。

就算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萬一對方還家暴該怎么辦?嚴懲!《規(guī)定》在保護令的懲戒條款中加大了懲治力度,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符合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的,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處罰,增強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權(quán)威性。



來源:每日商報  

作者:通訊員 西法 記者 駱靜怡  

編輯:蔡少鳴
相關(guān)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