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公布了《2021年杭州市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今天起就可以辦理落戶手續(xù)了。
那么,具體手續(xù)是怎樣的?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項?哪里可以進行辦理?等等,對于這些疑問,杭小微一一為你做了整理:
根據積分落戶申請人在杭擁有合法固定住所情況,落戶情形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種是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在杭州城鎮(zhèn)有合法固定住所(含公租房、單位自建房、廉租房)的,落戶在自有住房內;
一種是在杭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居住在租住的私有住房的,根據個人情況可以選擇掛靠城鎮(zhèn)親友家庭戶、掛靠單位集體戶或掛靠人才中心集體戶。
接下來就是根據落戶情形準備好相關資料:
1、遷移人的身份證、戶口簿(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身份證);
2、官網下載好《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電子版;
3、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截止到7月15日)
4、落戶地材料:
對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及同意落戶意見書。
對申請落戶城鎮(zhèn)親友家庭戶口的,需提供親友的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親友同意落戶意見書,但家庭戶掛靠一戶不可以超過5人。
對落戶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對落戶人才中心集體戶口的,落戶申請人的檔案必須由人才市場保管,人才市場才會提供同意落戶意見書。
還有值得提醒的是,申請人(含配偶、父母、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2021年3月1日前結婚)和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可以辦理隨遷。
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應當提交父母雙方書面申請、父母結婚證、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登記證》等證明材料。
其中,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
隨遷配偶的,需提供配偶戶口本、結婚證。
到哪里可以辦理呢?
準備好上述材料到擬落戶地派出所的戶籍窗口申請辦理落戶手續(xù)即可。
派出所窗口地址、電話、開門時間,可登錄杭州公安門戶網站查看。
具體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
從7月27日起至9月27日(異議復核通過人員順延7個工作日),逾期不再辦理。
由于涉及子女就學報名,不少家長會在8月30日前辦理戶口遷移,特別是前半個月會是辦理高峰期,各位親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合理安排時間,錯峰辦理。
這次未能達到積分落戶符合準入分數的也不要著急哦,準備好資料,關注“杭州公安”和“新杭州人家園”微信公眾號,及時按新的《指標體系》申請積分,在10月31日前取得100分以上的積分,可以參加今年11月份的積分落戶,不要錯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