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明年1月1日起,這類車不得上路行駛
更新時間:2022-11-21 16:28:18 內(nèi)容來源:蕭山發(fā)布、杭州公安
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如果繼續(xù)違法上道路行駛,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處以300-5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沒收車輛。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積極推動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通過“財政補一點”“企業(yè)讓一點”“回收抵一點”“運營商惠一點”“金融機構助一點”,多措施策,提前淘汰置換非標電動自行車,目前這項工作已進入沖刺階段。
非標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龐大,存在違法行駛、交通事故多發(fā)等突出問題,一度成為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問題。
2020年7月1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實施。立法兩年來,各地抓住《條例》實施契機,進一步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嚴查嚴管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積極推進淘汰置換非標電動自行車。
杭州推行電動自行車執(zhí)法“組合拳”,教育和查處相結合,不放過路口每一起違法,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開展溯源查處行動,并推出電動自行車電子牌照,在路口安裝感知設備,對電動自行車動態(tài)違法行為實施智能抓拍。全省公安交警屯警路面,集中開展“大兵團、掃街式”等整治行動,依托視頻作戰(zhàn)、大數(shù)據(jù)分析等手段,提升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的即時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各地公安交警聯(lián)合市場監(jiān)管部門開展專項執(zhí)法行動,深入轄區(qū)所有電動車銷售點,嚴厲打擊非法改裝加裝拼裝、銷售劣質蓄電池、違規(guī)充停等行為。依托“遠程執(zhí)法”“天眼執(zhí)法”系統(tǒng),視頻巡查與路面巡邏相結合,實時攔截查處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加大對違法上路行駛電動自行車的查扣力度,以嚴管推進淘汰置換。
嚴管出秩序,規(guī)范強意識。浙江電動自行車管理立法兩年來,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明顯提升,2021年全省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同比2019年下降22.25%。
接下來,全省將抓緊推進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根據(jù)《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也就是說,從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如果繼續(xù)違法上道路行駛,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處以300-5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沒收車輛。
另外,為切實保障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有序退出,消除安全隱患,請大家抓緊淘汰置換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避免出現(xiàn)集中置換導致貨源不足、上牌等候時間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