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過去少數(shù)村民代表當選后不履職、慢履職、亂履職卻“易選難退”的問題,在村社組織換屆省級試點中,蕭山區(qū)積極探索破題,打破代表身份“終屆制”,探索村民代表履職退出機制。
按照直接終止資格、自覺接受取消資格、主動辭去代表職務等3種類別,蕭山梳理形成了19條履職“紅線”,并寫入《村(居)民代表退出承諾書》。例如,嚴重違反村民自治章程、村規(guī)民約,或連續(xù)三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村民(社員)代表會議;教唆、煽動、組織或參與集體上訪、無理上訪的;故意擾亂村民(社員)代表會議秩序,造成會議無法進行等后果,經(jīng)教育拒不改正等情形。一旦觸碰,將立即啟動退出程序,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負責調(diào)查,調(diào)查屬實后向村民代表會議通報取消其代表資格并公告。
當然,蕭山還設置政治素質(zhì)、道德素養(yǎng)、履職能力等6項資格條件和存在涉黑涉惡、煽動鬧事、惡意失信等11種不能推選情形,從源頭把關,防范履職退出風險。換屆試點期間,蕭山落實“村社初審、鎮(zhèn)街聯(lián)審”過篩制度,累計審查2475人,取消資格9人。
目前,蕭山河上和北干兩個省級試點鎮(zhèn)街共推選產(chǎn)生村(居)民代表2466人,全員簽訂了《村(居)民代表退出承諾書》,并通過舉辦老代表榮退儀式、新代表履職儀式、履新培訓會等,提升代表履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