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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最低消費”冷了人氣

[ 杭州 ]    
2022
08-10
07:44

錢江晚報近期暗訪了杭城餐飲行業(yè),發(fā)現(xiàn)明令禁止的最低消費現(xiàn)象有抬頭之勢:暗訪20多家,除2家明確表示沒有設置,其余餐飲商家都設有“最低消費”,或是人均消費、配餐制等形式的變相“最低消費”。

消費者一般容易遭遇的“最低消費”情況有這么幾種:一是消費前,最常見的是在訂包廂時直接或者委婉地告訴你“包廂必須要達到多少費用”,這種行為涉嫌設置“最低消費”。比如包廂消費必須要達到2000元,消費者實際消費了1900元,最后經營者按照2000元和你結算;二是消費過程中,經營者會告訴你必須點一道招牌菜的配餐制,這種做法涉嫌強制消費,同樣是不允許的;三是沒有明碼標價,部分餐飲店、飯店對部分菜沒有明碼標價,或不按規(guī)定的內容和方式標價。四是加收費用,如有的包廂景觀不錯,可其“景觀位”是要加錢的。

這些變相收費是在“套路”消費者。對此,消費者應該理直氣壯地依法維權,有關部門也應加強監(jiān)管。因為關于最低消費,2013年10月8日發(fā)布的《杭州市市場調節(jié)價監(jiān)督管理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得設置最低消費。第二十條也明確規(guī)定,如果經營者違反這個規(guī)定,價格主管部門可以處以2000到10000元的罰款。

“最低消費”之所以備受詬病,一方面,是因為設置“最低消費”易引發(fā)過度消費,與當下全社會倡導“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新風尚背道而馳;另一方面,是因為“最低消費”涉嫌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是“霸王條款”。

為此,消費者應該在第一時間拒絕餐廳的侵權行為,保障自身權益,或請求當?shù)叵M者協(xié)會以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介入解決爭議,對餐飲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千萬不能自認倒霉,或者怕麻煩而息事寧人。同時,主管部門該出手時就出手,鼓勵消費者舉報設置“最低消費”的商家,對違法商家積極查處,共同營造出公平公正的消費環(huán)境,真正把“最低消費”這個困擾消費者多年的問題徹底解決。而餐飲企業(yè)則應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經營局面,依法依規(guī)誠信經營,決不能動“堤外損失堤內補”的歪腦筋,別讓“最低消費”冷了人氣,傷了自身。


來源:蕭山日報  

作者:社會評論員 顧俊民  

編輯:值班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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