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蕭山網(wǎng) > 倡導(dǎo)健康抵制邪教 > 眾說邪教 > 正文

“1·23”自焚事件帶給我們哪些警示?

更新時間:2017年1月20日 15:35    內(nèi)容來源:   

  2001年1月23日正是中國農(nóng)歷除夕 ,7名來自河南省開封市的法輪功癡迷者在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蠱惑下,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點火自焚,7名自焚者二死三重傷,這就是震驚中外的“1·23”天安門自焚事件 。“1·23”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國人心中永遠的痛,回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記憶,相信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為之惋惜、為之落淚、為之痛恨!1·23”自焚事件帶給我們哪些警示?筆者認為,警示有三。

  一、 李洪志的歪理邪說信不得

  李洪志的歪理邪說信不得,從“1·23”天安門自焚事件中就可見一斑。“1·23”天安門自焚事件中7人都是法輪功弟子,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chuàng)立者,他們都是李洪志的追隨者,都稱李洪志為師父,李洪志使他們相信在地球之外還有一個天國世界,那是一個美好的世界,到了天國的路都是金的。李洪志在2000年8月發(fā)表的經(jīng)文《去掉最后的執(zhí)著》中說:“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李洪志在經(jīng)文中還說:“現(xiàn)在就是要走出來,不走出來就難以圓滿!彼^的圓滿就是去天國世界,那個世界是最美好的。7名自焚者是虔誠的大法弟子,在他們眼中李洪志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神,按他所說的去做絕對沒錯,他們從看《轉(zhuǎn)法輪》開始,讀的是法輪功的經(jīng)書,聽的是李洪志的錄音,頂禮膜拜的是李洪志的畫像,說的是法輪功的歪理邪說,他們一步步被李洪志裹挾,最終發(fā)生了駭人聽聞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給自己、家庭、社會帶來了無盡的傷痛。陳果自焚后幡然醒悟,她說:“燒傷之后,那時心里是很痛苦的,開始后悔沒有正常人的生活了,意識到法輪功是邪教,很痛恨法輪功的!

  二、 反邪教警示教育進校園應(yīng)成為新常態(tài)

  校園和青少年群體一直是各類邪教組織滲透欺騙傷害的重要對 象!1·23”天安門自焚事件,7人當(dāng)中就有3名師生,12歲劉思影是開封市順河區(qū)蘋果園中路小學(xué)的學(xué)生,劉思影從小多才多藝,聰明活潑。2001年1月23日,劉思影與其他6名法輪功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劉思影全身燒傷達40%,2001年3月17日因傷勢嚴(yán)重死亡,成了法輪功的犧牲品。郝惠君,1953年12月生,河南大學(xué)畢業(yè),開封市回民中學(xué)音樂教師。郝慧君自焚后沒有了雙手;沒有了頭發(fā),沒有了耳朵,沒有眉毛,沒有了鼻子,沒有了嘴唇,沒有了左眼,只有右眼在一個小小的眼洞里。中央音樂學(xué)院學(xué)生陳果,自焚時,青春靚麗的陳果年僅19歲。這場邪火,不僅毀掉了陳果美麗的容顏,而且雙手永遠殘疾,一只眼睛永遠失明……。郝慧君和陳果雖然保住了性命,卻嚴(yán)重傷殘和毀容。15年后,自焚給當(dāng)事人留下的身體及心理得創(chuàng)傷卻仍然清晰明顯、觸目驚心。邪教傷害師生絕非個案,近年來,僅這些人的家屬或者知情人在凱風(fēng)網(wǎng)、中國反邪教網(wǎng)上這類揭露文章至少也有上千了。法輪功歪理邪說害慘了多少人,可想而知。法輪功等邪教殘害師生的一樁樁案例警示我們,反邪教警示教育進校園是多么的重要。

  目前,對學(xué)校師生進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在我國尚未引起重視,師生識別邪教、抵制邪教、反對邪教的能力不強。對師生進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就是要揭批法輪功等邪教組織丑惡面目和行經(jīng),與邪教作針鋒相對的斗爭,宣揚崇尚科學(xué)、反對邪教、抵制迷信方面的人和事。通過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動,幫助廣大師生崇尚科學(xué),認清、抵制邪教侵蝕,不給邪教分子以可趁之機,樹立積極的超前防范意識。從眾多邪教傷害師生的案例中使我們清醒的認識到,反邪教警示教育不僅要進學(xué)校、進課堂、進教材,還要成為一種新常態(tài)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唯有警鐘長鳴,才能防微杜漸。

  三、 反邪教立法是保障公眾生命安全最好的武器

  “1·23”自焚事件成了人們心中永遠的痛。痛定思痛,警醒我們必須對邪教時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患于未燃,絕不能讓這樣的人間悲劇重演!如何避免“1·23”自焚事件這樣的悲劇?治本之策就是要割除邪教這個社會毒瘤,減少直至杜絕類似的悲劇,永滅邪火,還社會一片潔凈的天空。

  當(dāng)前,主要的問題是邪教的違法成本太低,邪教分子有恃無恐。國內(nèi)外多年的反邪教經(jīng)驗表明,法治是對付邪教分子最好的武器,也是反邪教的治本之策。邪教是人類的公敵,近年來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在反邪教的斗爭中,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jīng)驗,其中法國的經(jīng)驗很值得我們學(xué)習(xí)和借鑒。2001年,法國通過了反邪教專門立法《阿布—比爾卡法》,該立法提出一個全新的概念“欺詐性地濫用無知或弱勢人們的信任”,可以據(jù)此對邪教教主定罪;給予普通信徒以受害者地位,支持受害者家屬或社會團體對邪教頭子提起訴訟,支持精神損害賠償 。這項新規(guī)定極大減小了給邪教“教主”定罪的難度。該部新法律生效后,法國的邪教組織接連遭受沉重打擊,有效的震懾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法國的《阿布—比爾卡法》實施以來的反饋效果則無疑給我國的立法提供了一個比較成功的范例。我國也可以出臺一部專門的反邪教法,用以治理根除邪教這一社會頑疾。防止邪教組織危害社會和公眾生命安全,法治是最好的武器,邪教分子膽敢以身試法,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yán)懲。



作者:  編輯:方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