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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精神的當代價值——以俠義精神為例

更新時間:2015年9月20日 17:53    內容來源:蕭山網(wǎng)   

  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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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國素有“禮儀之邦”之稱,在優(yōu)秀的民族傳統(tǒng)精神之中,武術作為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其產(chǎn)生和發(fā)展過程中,它秉承了中華民族傳統(tǒng)的道德觀念和價值原則,歷經(jīng)漫長歲月的積淀,形成了以保家衛(wèi)國的愛國理想、匡扶正義的崇高追求、重義輕利的英雄情懷為核心的俠義精神。并廣泛存在于每一位習武者的心中,對國家的繁榮與昌盛、社會的安定與和諧、人民的健康與幸福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武術精神;俠義精神;價值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給我國帶來了經(jīng)濟的發(fā)展,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同時,大量不良西方文化和價值觀的涌進,使我們的社會風氣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拜金主義、個人主義等一些不良風氣正在扭曲著我們,特別是對正在成長的青少年武術人才影響更大。隨著武術事業(yè)的蓬勃發(fā)展,習練武術的人口與日俱增,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我國有武術館校千余家,在校的學生有幾十萬人,他們通過較系統(tǒng)的武術訓練,有一定的武術技能,有很好的身體素質,但是由于社會風氣的影響,導致他們習武觀遭到或多或少的扭曲,在一些武術館校和普通高校的武術專業(yè)大學生中,打架斗毆事件時有發(fā)生,對和諧社會具有很強的負面破壞力。在此情境下,弘揚傳統(tǒng)武術精神中的優(yōu)秀文化、發(fā)揮武術精神所蘊含的價值、加強武德方面的教育、重塑被扭曲的習武觀和價值觀勢在必行。

  1概念界定

  1.1精神的定義

  “精神”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辭海的釋義為:“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理狀態(tài),是物質的最高產(chǎn)物和內容實質!盵1]“精神”是一個哲學意義上的概念,哲學意義上的“精神”,指的是“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自覺的心理狀態(tài),包括情緒、意志、良心等等。唯物主義者常把精神當作和意識同一意義的概念來使用,認為它是物質的最高產(chǎn)物。”[2]指的是“同物質相對立、和意識相一致的哲學范疇,是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理狀態(tài)的總稱。一般把人的思想、認識、觀念、計劃、方針辦法等看作是精神的東西”[3]從文化學的層面看“精神”則是指“文化的精粹和精髓”,它位居文化的核心層,以價值觀和信念為內核,是內在價值觀和信念的外在表現(xiàn)。從地位上看“精神”在整個文化系統(tǒng)中居于主導和核心位置。簡單地說,精神就是人的思想的各種形式的外在表現(xiàn)或者表述。沒有思想便沒有精神,離開精神便無所謂思想。因而它既有科學的一面,也有人文的一面,是人類社會當中,從個體到群體,再到國家與民族所共有的東西,是生命賦予人類所共有的寶貴財富。

  “精神”只會因地域、民族、國別、環(huán)境、性別等因素的勺不同而有所差異,而絕不會因之而你有我無或我有你無。但是,由于人類社社會本身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共同體“精神”這―共同財富的特征,往往只能通過某一“個體”或“群體"的具體行為反映出來。比如,民族精神神可以通過民族的某些行為特征反映出來,武勇精神可以通過某個人的行為特征反映出來,科學精神可以通過某―科學研究的具體過程反映出來,體育精神可以通過不同個體或群體參加體育活動的行為反映出來。諸如此類,這也就是哲學里通常所說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傊幕顒邮切枰駚碇蔚娜藳]有了精神的支撐就會形同行尸走肉,國家或民族沒有了精神的支撐就會走向滅亡,體育活動沒有了精神的支撐,既不會顯現(xiàn)出精彩的表演功能,也不會顯現(xiàn)出科學的競技功能,更不會顯現(xiàn)出基本的健身功能。這是客觀發(fā)展的規(guī)律。體育精神是體育本身發(fā)展的核心動力源,更是體育自身發(fā)展的基本支柱,沒有了體育精神的支撐,體育活動只能是一些散亂的本能活動,它是人類體育活動的共有特征。

  1.2武術精神的定義

  關于武術精神的定義,目前學術界沒有形成一個規(guī)范的定義,大都從武術文化的角度進行研究。孫中山先生曾把武術精神總結為“振興民族,強種保國”的尚武精神。郭守靖指出:“武術是從中華民族攻防實戰(zhàn)中孕育出來的身心活動,是一種傳統(tǒng)文化,并在其影響下反映的民族意識形態(tài)、思維方式和社會行為方式,包括技術文化特征、社會文化現(xiàn)象和精神文化意識等。其中,武術精神是指武術的價值取向、倫理道德、思想理念和身體觀等深層的精神意識形態(tài),讓人們系統(tǒng)的認識武術觀念和表象。”[4]

  中國武術,作為中國文化的典型代表,根植于中國文化的沃土之上,在傳統(tǒng)文化的浸潤下,傳統(tǒng)文化中許多思想、理念乃至價值觀等被武術前輩們運用于武才技術體系之中,這些無不對中國武術技術的發(fā)展產(chǎn)生了巨大的影響。也正是因為傳統(tǒng)文化對于武術的不斷充實,使得中國武術具備了文化的內涵,表現(xiàn)出了文化的內容。歷經(jīng)傳統(tǒng)文化千百年的潤澤,中國武術不僅是一種武術技藝,同時也因為它擁有諸多的文化內涵而成為一種傳統(tǒng)文化的符號,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武術文化。中國武術所形成的文化精神,理所當然的是以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作為核心的內容。在浩瀚的中國武術的歷史長河中,正是這種文化的精神,浸漬、熏陶和支撐了一代代習武者的生命和生活,支持和推動著中國武術源遠流長的發(fā)展之路。綜合各種觀點,從總體上看,中華傳統(tǒng)武術精神是中國人民在長期的勞動生活和武術實踐活動中形成的特有的武術思想體系,是中華民族精神與武術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晶,是中華武術發(fā)展的靈魂和精髓,是一座層累起來的民族精神之高山。

  1.3俠義精神的定義

  “俠”象征一種俠義精神,比如說一個人就算不會武術,但是其內心和行為具有俠義精神我們也稱之為俠,但事實上,行俠仗義者大都會武術,武術的習練者在學習武技時也把“俠義”作為準則之一。“俠”這一概念最早出現(xiàn)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有文字記載的可追溯至韓非子的《五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引申說:“‘俠’,按俠之言夾也。夾者,持也!盵5]在古代,“夾、挾、俠”三字相同,夾的原意是大者受兩人持。由上可知所謂“俠”就可以理解為:輕財講義氣,又以強力雄霸地方的一種行為特征,而并有這種特征的人,即是所謂的“俠”。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引徐箋云:“任俠者,挾負氣力以任事自雄也!盵6]通過這些關于俠的解釋,可以看出,俠的意思就是扶助別人。

  “俠”是中國歷史文化的特殊產(chǎn)物,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和深厚的文化底蘊。俠義精神是中國古代文化的精髓之一,同時也是武術精神的一種,這種精神包含了保家衛(wèi)國的愛國理想、匡扶正義的崇高追求、重義輕利的英雄情懷。當時的習武之人都受到這種文化的熏陶,在他們的日常行為中都把“俠義”表現(xiàn)的淋漓盡致。

  2俠義精神的內涵

  2.1保家衛(wèi)國的愛國理想

  列寧說:“愛國主義就是千百年來固定下來的對自己祖國的一種最深厚感情!盵7]愛國主義是人們忠誠、熱愛、報效祖國的一種集情感、思想、意志于一體的社會意識形態(tài)。在優(yōu)秀的民族傳統(tǒng)文化之中,儒家文化以“治國平天下”為人生追求的理念深深植根于每個習武之人心中,把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與人生的最高追求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因此,愛國主義精神作為中華民族的核心,歷代以來都被習武之人當作共同信仰。

  自從封建社會長期以來,以農(nóng)耕為主的生產(chǎn)方式使勞動人們對土地產(chǎn)生了深深的依戀之情,從而形成了以家族為主要形式的生活方式。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國家是個人小家庭的集合體,家是小國,國是大家,家國合一,融為一體。所以保衛(wèi)國家就是保衛(wèi)自己的家庭,愛護國家就是愛護自己的家庭。由此,愛親人、愛家庭與愛祖國、愛人民一脈相承,并形成一種作為千百年來始終如一的對自己的祖國的一種深厚的愛國主義感情。因此,保家衛(wèi)國的愛國理想就成為習武之人首要奉行的俠義精神!疤煜屡d亡,匹夫有責”、“位卑未敢忘憂國”、“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人生格言便激勵著無數(shù)仁人志士的愛國熱情,成為他們畢生追求的的人生目標。如唐代詩人王維在《少年行》四首其三中寫到:“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騾騎戰(zhàn)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盵8]他的出征邊塞,是為了保衛(wèi)國家,搏人敬仰,青史垂名。

  中國武術作為中華民族精神的象征,歷來把愛國作為規(guī)范武術習練的必修內容,把報國報民作為人生的最大價值。正因為武術中的俠義精神賦予了習練者舍身報國、憂國憂民的情感,所以當國家遇到外族入侵或民族存亡的關鍵時刻,他們往往就能挺身而出,維護民族尊嚴,實現(xiàn)自身價值。同時,也激勵著其他武術習練者為國家興旺發(fā)達而奮斗。

  2.2匡扶正義的崇高追求

  封建社會猶如一座金字塔,只有少數(shù)的權貴傲踞其上,眾多的黎民百姓則茍活于下。在封建社會中,權勢便是法典,金錢即為公理。為富者橫行霸道,作惡之后仍逍遙法外,弱小者受盡欺凌但投訴無門。即便封建社會極其發(fā)達,這個固有的弊病也是無法消除。在此背景下,一些富有俠義精神的習武者在面對貪官、劣紳、豪強、盜匪等惡勢力殘害良善的時候,總能以同情弱小、扶危濟貧的英雄情懷,以懲治奸惡、厭僧豪暴的心理傾向,以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責任感,運用武力的手段對施暴者加以制止和懲罰。即使明知這種行為會遭受生命危險,也在所不辭,并奮不顧身地進行維護社會正義的制惡、抗惡、懲惡、除惡。俠士一直是中國歷史上具有鮮明個性特征的獨立人群。他們往往通過一定的組織、社團或單槍匹馬行走江湖,遇到有悖于自身正義的事情,便會挺身而出,伸張正義,除暴安良,鏟除不平。他們施恩不圖回報,講究江湖正義,注重仁義道德。唐代賈島的《劍客》一詩曾形象的描寫了劍客不畏強暴、抗擊兇虐的俠義品質:“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似君,誰為不平事。”[9]為蕩除不平,殺卻歹徒,習武磨劍競長達十年之久,足見“劍客”對不平世界的怨憤是何等深廣,對豪暴強梁又是多么的仇恨。

  2.3重義輕利的英雄情懷

  中華武術是在中華民族傳統(tǒng)文化的搖籃中成長和發(fā)展起來的,并且不斷汲取傳統(tǒng)文化中的思想和觀念,使武術文化的更加內涵豐富和深刻。因此,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義輕利”的思想也在俠義精神中得到繼承,并且在習武者身上體現(xiàn)的淋漓盡致。在中國的傳統(tǒng)思想中“利”泛指利益或功利,而“義”與“宜”相通,泛指人們應該遵循的道德規(guī)范或道義。孔子曾把追求“義”還是追求“利”作為劃分“君子”和“小人”的標準,他要求不同階層的人都把“義”作為自身行為的規(guī)范,反對見利忘義,唯利是圖。對于武術界習武者而言,“義”常為“俠義”。指社會的道義與正義,古代許多習武者品格正直,以自覺維護天下之正義為己任,濟貧救困、見義勇為、無私奉獻,從來就是把“重義輕利”、“以義導利”作為評價其德行修為高低的主要價值標準。在面對義和利的抉擇時,大多數(shù)有高尚道德品質的習武者都是毫不猶豫地放棄“利”,并且在教育徒弟時多以義導利來勸導徒弟樹立正確的義利觀,教育其藐視功名利祿,視之為過眼云煙。梅花拳《習武序》中“習武規(guī)矩十二條”最后一條就是:“凡傳教之師,斷不可重利輕藝”而且武術諺語中也常講:“萬兩黃金不賣藝,十字街頭送志人”。這也充分表明作為武師擇徒授藝,重人不重錢對于無德之人,即使給重金,也不出賣武藝。但遇到有識之人,銳意繼承武術事業(yè),為人誠善而有毅力者,則應無代價地傳授。所以,有德之武師常常視偷雞摸狗、取不義之財或甘為朝廷鷹犬,欺壓百姓的習武者為武林敗類。

  3俠義精神的價值

  3.1激發(fā)愛國主義思想

  今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實行,在帶來國家經(jīng)濟發(fā)展的同時,大量外來文化入侵了進來。其中不乏一些糟粕的部分,為處在社會轉型期的人們的價值觀帶來了許多困惑、迷茫和驚慌。尤其是在金錢價值觀的沖擊和對傳統(tǒng)價值觀失望的雙重打擊下,一些人的精神家園出現(xiàn)了缺失,造成了對國家、對民族的信仰危機。但中華民族歷經(jīng)多次劫難而不倒,經(jīng)歷無數(shù)風雨而彌堅,其中武術精神中的愛國思想扮演了重要角色。俠義精神中這種對外來侵略不屈服,對惡勢力決不妥協(xié)的精神,以及重視群體、民族、國家利益的道德信念,應當積極的繼承和發(fā)揚下去。

  3.2重塑完整人格

  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其人格也隨其慢慢的塑造,只有人格健全,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達到理想的精神境界。當今社會奴性習氣的漸長,任俠風氣的衰落,表明了傳統(tǒng)俠義精神所推崇明廉知恥、重義輕利、浩然正氣等精神已面目全非,不少人的人格已被寡廉鮮恥、不仁不義、粗俗狹隘的不良風氣所侵蝕。作為近代的俠義之士,魯迅先生曾說:“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倍珜b義精神能夠以傳統(tǒng)的優(yōu)良文化重塑被扭曲的人格,使人們的身心得到升華、品質得到培育、潛能得到開發(fā)。

  3.3改善社會風氣

  良好的社會風氣是人民安居樂業(yè)的保障,是一個國家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根基。追求社會和諧與安定是傳統(tǒng)俠義精神的一個基本要素,要求習武者在路遇不平時,要及時的主持正義、懲暴制惡,但在止暴時,非萬不得已用之,且須適可而止,不可太過。這體現(xiàn)習武者的樸素人道主義和寬容大度。提倡厚德載物,以愛人、同情人的原則,用“仁愛”的思想換醒人們的“良知”,這對抵制極端個人主義,協(xié)調人際關系,維護社會穩(wěn)定,改惡從善,減少社會犯罪行為具有積極的作用。同時也能夠使公平、尊重、理解、寬容、和諧等理念深入每個人的心中,凈化人類心靈,建造美好的社會環(huán)境。

  4結語

  當今社會的永恒主題就是和諧發(fā)展。和諧社會的提出是我國社會主義新時期建設的重要目標。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傳統(tǒng)武術精神的支撐,即愛國、正義、公平、尊嚴、信義等,它能夠以其獨特的社會控制功能彌補法制的空缺和不足。它所弘揚的“保家衛(wèi)國、匡扶正義、重義輕利”精神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是一脈相承的。因此,從傳統(tǒng)武術精神智慧中吸取合理的因素,對于現(xiàn)代武術發(fā)展,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振奮民族精神,提高習武者的道德素質,改善社會道德風尚,都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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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賈島.全唐詩?劍客[M].中華書局,571卷006.77.

  [10]魯迅.魯迅全集(第十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287-288.

  作者簡介: 李奕(1993—),男,河南商丘人,鄭州大學體育學院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研究生,主要從事武術文化方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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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編輯:姚晨曦